日前,普寧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普寧市看守所原副所長、三級警長顧國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顧國石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多次違規(guī)收受禮品;以權謀私,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;濫用職權,嚴重違反看守所管理規(guī)定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顧國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、濫用職權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,決定給予顧國石開除黨籍處分;由普寧市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顧國石簡歷
顧國石,男,漢族,1977年7月出生,廣東普寧人,大學文化程度,2001年6月參加工作,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